关于上报2013年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有关数据的通知
各评估机构: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拟开展2013年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需报送相关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于我会于年初已开展我市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已收集部分数据,除《人才培养得分统计表》(详见附件内附表3)外,其他资料无需报送。
二、上报资料基准日为2012年12月31日。
三、各评估机构应当在11月10日之前,将填写好的《人才培养得分统计表》(详见附件内附表3)连同电子版上报我会综合部。
四、《人才培养得分统计表》填写要求详见附件内附表9《人才培养计分标准》。
联系人:刘荣 联系电话:023-67031040。
电子邮箱:cqicpazhb@qq.com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上报2013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有关数据的通知(中评协〔2013〕198号).doc
二○一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