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重庆市注册会计师 注册评估师行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的规定,对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行业惩戒,经行业自律委员会2016年11月15日会议决议,决定给予重庆索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其注册会计师唐崇先、廖兰通报批评,其主要违规事实如下:
一、重庆索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未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所抽查的业务报告未有效实施风险导向审计程序,进一步审计程序实施不到位,审计证据获取不恰当、不充分,执业质量不符合执业准则要求。
二、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唐崇先、廖兰未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在执业中未保持足够的职业怀疑态度勤勉尽责,所抽查的业务报告未有效实施风险导向审计程序,进一步审计程序实施不到位,审计证据获取不恰当、不充分,执业质量不符合执业准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