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重庆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搞好本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庆注协、评协结合行业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活动,向全行业下文传达中央和重庆市的要求,并对本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全行业应在开展行业反不正当竞争活动的基础上,认真学习治理商业贿赂的相关文件,统一认识,扎实有效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继续将行业反不正当竞争活动深入开展下去。
二、协会大力倡导诚信为本的执业理念,严禁恶意压价、支付回扣和业务介绍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继续作好诚信建设和行业监管工作,加大对商业贿赂、恶意降价的打击力度,引导行业良性发展。
三、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执业机构负责人要带好头,对在执业过程中存在的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认真作好自查自纠。
四、要求执业机构要加强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对承接业务、财务以及执业人员的执业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树立守法诚信、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保证执业质量,维护好社会公众利益。
五、协会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各执业机构及执业人员可向协会投诉,以便及时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