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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鼓励政策的通知

渝会协〔2018〕43号

来源:综合部发布时间:2018-06-06 14:21点击次数: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为鼓励和引导执业机构积极开拓业务领域,提高执业质量,业务做精做专,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行业发展步伐,根据《关于促进执业机构进一步发展的鼓励政策(修订)》及《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鼓励政策实施暂行办法(修订)》(渝会协〔2017〕61号)的要求,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以下简称“协会”)决定组织全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开展2018年鼓励政策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7月1日至8月20日。
  二、申报要求
  (一)拓展业务领域
  执业机构在2016年1月1日-2018年6月30日之间完成的属于协会鼓励的业务项目,并愿意将实施的技术方法、程序、涉及的专业知识问题、收获体会、可借鉴的内容等事项以书面的形式在行业中展示,具有示范和领先作用的项目应当符合《2018年鼓励开展的新业务目录》(附件1)的要求。
  (二)提高执业质量
  执业机构在2016年1月1日-2018年6月30日之间承接的服务项目满足执业质量优秀且具有一定技术难度或社会影响的,并愿意将实施的技术方法、程序、涉及的专业知识、收获体会、可借鉴的内容等事项在行业中展示,具有示范作用的。
  (三)业务做精做专
  执业机构擅长某一领域业务,技术实绩突出,在行业具有借鉴意义,且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非传统业务收入占该机构全部收入比重超过50%,评估机构2017年度评估非传统业务收入占该机构全部收入比重超过30%的。
  (四)研究专业课题
  执业机构在2016年1月1日-2018年6月30日之间完成的行业专业技术课题研究,已形成课题研究报告,并愿意将研究报告在行业中展示,具有实践意义的。
  三、提交材料
  (一)拓展业务领域
  1、书面申请。申请格式见《行业鼓励政策申请范本》(附件2)。
  2、申请事项符合鼓励条件的说明。
  3、申请事项的证明材料,包括相关业务报告、业务约定书、发票等。
  4、拟展示的方式和相关材料。
  (二)提高执业质量
  1、书面申请。
  2、项目说明。
  3、申报项目的业务报告工作底稿。
  4、拟展示的方式。
  (三)研究专业课题事项
  1、书面申请。
  2、研究报告。
  3、研究报告的说明。
  4、拟展示的方式。
  (四)业务做精做专
  1、书面申请。
  2、申报事项符合业务做精做专鼓励条件的说明文件,包括相关工作的总结,包括擅长的业务领域和业绩、做精做专应具备的专业素质、经营管理的理念和方法等。
  3、申报事项符合业务做精做专鼓励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业务清单、收入汇总表等。
  四、每个执业机构申报“拓展业务领域”、“提高执业质量”和“研究专业课题”的项目每项不超过3项。
  五、上述申报事项需向协会秘书处提交纸制材料一份,并附全部申报材料的电子版。
  六、申报材料的质量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请申报的机构认真对待。
  七、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及时与协会联系。
  联 系 人:刘荣   67031040  
  电子邮箱:cqicpazhb@qq.com
 
  附件:
  1.2018年鼓励开展的新业务目录
  2.行业鼓励政策申请范本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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