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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行业课题的通知

渝会协〔2018〕33号

来源:综合部发布时间:2018-04-12 14:42点击次数: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为促进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发展,帮助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执业机构”)理清发展思路,解决实际问题,按照《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课题管理办法”)要求,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拟组织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以下简称“执业人员")开展2018年行业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方式
  (一)参加协会秘书处组织的课题研究;
  (二)执业人员自行组织课题组研究。
  二、课题研究范围
  (一)2018年协会课题研究方向:执业机构、执业人员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建议协会组织研究的课题,可向协会申请。
  (二)行业执业人员根据在执业中所遇到的问题或行业发展需求,自行提出专业研究课题,向协会申报。
  三、申请人条件
  申请参加课题研究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评估师执业资格;
  (二)具备与开展课题相关的工作经验,从事相应工作时间超过3年;
  (三)过去已承担的研究课题已经结题;
  (四)必须参与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申报材料
  (一)参加协会秘书处组织的课题研究:
  课题建议书(附件一)。
  (二)执业人员自行组织课题组研究:
  1、课题申请书(附件二);
  2、所在机构同意课题申请人参加课题研究的书面意见。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应于2018年4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以书面方式(附电子版)交协会综合部。
  六、其他说明
  (一)执业机构应积极支持单位员工申报课题,申报课题的人员应按照《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于规定时间内上报。
  (二)协会秘书处将按照《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申请人员和申请课题进行审核,根据《课题建议书》的内容确定参加协会秘书处组织课题研究的人员,并将执业人员拟自行组织研究的专业课题送行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征求意见,最终确定立项的全部课题在协会网站公示。
  联 系 人:刘荣
  联系电话:67031040
  传真:63055135
  电子邮件:cqicpazhb@qq.com
 
  附件:
  1.课题建议书
  2.课题申请书

  附件下载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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