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加强协会对行业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协会决定自2018年起将协会财务报表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事项
1、行业财务报表调整为行业业务情况统计表。
2、行业业务情况统计表分月度和年度报送。
二、报送范围和主体
全市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几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兼营执业机构以会计师事务所为报送主体汇总上报,其余执业机构单独上报。
三、报送时间
1、月度表:次月5个工作日内。
2、年度表:另行文通知。
四、报送方式
1、采用网络报送,报送网址http://rep.cqicpa.org.cn。
2、年度表需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件。
五、其他说明
请各执业机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填报数据。对未按照要求报送的执业机构,协会将按照《重庆市注册会计师 注册评估师行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在诚信档案中予以记录。
联 系 人:孟莉莎
联系电话:63118450
附件:1.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月度业务情况统计表
附件:2.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年度业务情况统计表
附件下载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