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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年度业务收入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发布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渝会协[2018]3号

来源:综合部发布时间:2018-01-04 16:35点击次数:

 

各会计师事务所、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年度业务收入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发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于近期发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办法转发你们,请组织本机构人员认真学习。
 
  附件:年度业务收入前 100 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发布办法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1月4日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