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年度业务收入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发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于近期发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办法转发你们,请组织本机构人员认真学习。 附件:年度业务收入前 100 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发布办法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