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关于促进执业机构进一步发展的鼓励政策(修订)》及《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鼓励政策实施暂行办法(修订)》经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三届十三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10月19日起施行。
附件1:
关于促进执业机构进一步发展的鼓励政策(修订)
附件2: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鼓励政策实施暂行办法(修订)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