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和国资委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等5个指南以及《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等8个指导意见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现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本机构认真学习,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我会。
附件:
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2、《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3、《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
4、《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
5、《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
6、《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7、《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8、《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9、《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10、《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11、《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12、《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
13、《实物期权评估指导意见》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