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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的通知

渝注团〔2017〕11号

来源:党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07-06 09:09点击次数:

 

各基层团组织:

  现将共青团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会行团〔2017〕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传达和学习。
 
 

附件:

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

2017年7月3日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