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文件通知 > 协会文件 >

关于推荐参加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员骨干进修班(第八期)候选人的通知

渝注党委〔2017〕5号

来源:党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02-08 11:03点击次数:

 

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员骨干进修班(以下简称行业党校班)经中央党校批准设立以来,已经连续举办7期,成为培养行业党员骨干、行业党务工作者的重要阵地。根据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2017年招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第八期行业党校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员合伙人(管理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1.中共正式党员。
  2.参加工作8年以上。
  3.年龄在35-5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积极组织报名,认真填写《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员骨干进修班(第八期)报名回执》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17日前报行业党委办公室审查。
  二、培训内容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系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问题、毛泽东思想基本问题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问题,学习当代世界经济、当代世界科技、当代世界法制、当代世界军事、当代世界思潮和当代世界民族宗教等课程和其他方面的必备知识,结合理论学习和党性分析开展党性教育,夯实理论基础,拓展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提高运用基本理论分析和研究实际问题能力,进一步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
  在完成中央党校规定的主体课程的基础上,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及事务所工作和行业党建工作实际特点,开设相关特色课程,通过户外拓展、主题研讨、专题座谈,赴中央国家机关和大型企业参观调研等活动,加强综合分析能力、领导能力和党务工作水平的培训和训练。
  三、培训时间
  根据中央党校关于主体课程学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要求,2017年培训时间初定4月下旬开班,7月中下旬结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方式和地点
  行业党校班实行全脱产住读的办学方式,办学地点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五、费用安排
  学习期间,学员的培训费(5000元)由行业党委承担。如果学员为注册会计师,则本次培训可抵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六、有关要求
  按照中央党校管理规定,学员在校学习期间请假不得超过7天,否则将作退学处理。请参加学员妥善安排好本人工作等事务。
  联 系 人:宋金芝
  联系电话:67037595
  电子邮箱:155224692@qq.com
 
 

附件: 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员骨干进修班(第八期)报名回执

 
 

                            2017年2月8日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