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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关于集中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团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渝注党委〔2016〕35号

来源:党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16-11-16 11:46点击次数:

 

各会计师事务所、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关于集中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团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会行党〔2016〕9号 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填报事项提出要求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填报范围
  1.凡是已经建立团组织的事务所,应填报《注册会计师行业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台账》(见附件2)。
  2.凡是未建立团组织的事务所,应填报《未建立团组织事务所工作台账》(见附件3),其中:事务所确无团员也须在空表上注明“没有团员”字样后,按要求上报。
  二、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事务所高度重视,于11月30日前将相应台账的Excel版发至155224692@qq.com,同时将注册会计师行业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台账、未建立团组织事务所工作台账的纸质材料(须由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加盖事务所公章)邮寄或直接送达至协会党办。
  联系人:宋金芝
  联系电话:023-67037595
  电子邮箱:155224692@qq.com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湖霞街6号B区501室 

 

附件1: 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关于集中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团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会行党〔2016〕9号)
附件2: 注册会计师行业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台账
附件3: 未建立团组织事务所工作台账

中共重庆市注册会计师 注册评估师行业委员会
                      2016年11月16日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