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文件通知 > 协会文件 >

关于转发中评协《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

渝评协[2016]12号

来源:监管部发布时间:2016-06-03 14:36点击次数:

 

各资产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5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与指导资产评估行业执行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现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单位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协会。
  联系人:徐畅 67680821。
 

附件: 《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