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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6年度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渝会协[2016]30号

来源:会员部发布时间:2016-05-20 14:35点击次数: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根据《2016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2016年度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培训计划》及中注协、中评协委托三个国家会计学院培训计划的安排,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人才职业化水平为目标,明确培训定位,提升培训针对性,分级、分类、分模块培训,为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培训对象:
  (一)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
  (二)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非执业会员。
  (三)行业从业人员。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以远程直播培训、网络培训、本地面授、国家会计学院面授等形式开展培训。课程通过专业课程含新业务拓展课程、管理类课程、专题讲座、机构定制进行设置。
  (二)培训计划详见《2016年度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附件1)。
  四、报名方式:
  (一)参加面授培训、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的学员继续采用网上预报名。
  (二)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的注册会计师登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重庆行业继续教育培训页面注册后进行学习。
  (三)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注册后进行学习。
   五、培训费用:
  (一)执业会员参加2016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的会员需在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网站注册缴费,并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学习及考试,协会将在培训周期结束后根据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提供的通过培训的执业会员名单予以全额补贴。行业所有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含机构自培学员)、从业人员均可注册学习。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周期为2016年2月1日-2016年10月31日,培训配套讲义将提供电子版下载。
  (二)非执业会员参加2016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的会员需在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网站注册学习,免收培训费。
  (三)参加培训计划中面授培训的学员,培训费由协会承担,其余费用由机构自理。
  (四)参加协会推荐到三个国家会计学院或指定培训的学员,培训费由协会承担,其余费用由机构自理。
  (五)协会将对符合自培条件的并按要求完成的机构给予一定的补贴。
   六、此培训计划的具体事项,以在协会网站发布的各期培训班通知为准。
 
    

附件1: 2016年度重庆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表
附件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2016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的通知
附件3: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2016年度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培训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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