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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行业课题的通知

渝会协〔2016〕20号

来源:综合部发布时间:2016-03-23 09:44点击次数: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设立的分支机构:
  为促进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发展,帮助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执业机构”)理清发展思路,解决实际问题,按照《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课题管理办法”)要求,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拟组织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以下简称“执业人员")开展2016年行业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课题研究方向
  (一)行业创新服务。
  (二)执业工时管理。
  (三)执业中涉及的专业课题。
  二、课题研究方式
  执业人员可申请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参加行业课题研究:
  (一)参加协会秘书处组织的课题研究;
  (二)执业人员自行组织课题组研究。
  三、申请人条件
  申请参加课题研究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评估师执业资格;
  (二)具备与开展课题相关的工作经验,从事相应工作时间超过3年;
  (三)过去已承担的研究课题已经结题;
  (四)必须参与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申报材料
  (一)参加协会秘书处组织的课题研究:
  1、协会课题参与报名表(附件一);
  2、课题建议书(附件二)。
  (二)执业人员自行组织课题组研究:
  1、课题申请书(附件三);
  2、所在机构同意课题申请人参加课题研究的书面意见。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于2016年4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以书面方式(附电子版)交协会综合部。
  六、其他说明
  一、执业机构应积极支持单位员工申报课题,申报课题的人员应按照《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于规定时间内上报。
  二、协会秘书处将按照《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申请人员和申请课题进行审核,根据《课题建议书》的内容确定参加协会秘书处组织课题研究的人员,并将执业人员拟自行组织研究的专业课题送行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征求意见,最终确定立项的全部课题在协会网站公示。
  三、执业机构、执业人员希望协会组织研究的其他课题,可向协会提出建议,填写《课题建议书》,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方式交协会综合部。
  联 系 人:曾志勇
  联系电话:67031032
  传    真:63055135
  电子邮件:cqicpazhb@qq.com
 
  附件:
  1、协会课题参与报名表
  2、课题建议书
  3、课题申请书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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