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2020年11月19日,财政部印发了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相关准则(财会〔2020〕17号)。为了帮助会计师事务所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质量管理准则的各项要求,推进其贯彻实施到位,切实提高审计质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起草了配套应用指南。
本次征求意见的应用指南包括三项,分别是《<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应用指南》《<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2号——项目质量复核>应用指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应用指南》。现予转发,请组织本机构认真学习讨论,并于 2021 年 6 月 10日前将书面意见电子版反馈我会监管部。
联系人:徐畅 电 话:67031029
邮箱:4256352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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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