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为了指导注册会计师结合被审计单位和审计业务的具体情况,在必要时发表恰当类型的非无保留意见,提高审计质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研究起草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6号——审计报告中的非无保留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请组织本机构认真学习讨论,并于2021年1月8日前将书面意见电子版反馈至协会监管部。
联系人:徐畅 电话:67031029
邮箱:425635291@qq.com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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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6号——审计报告中的非无保留意见(征求意见稿)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6号——审计报告中的非无保留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