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克服重重困难,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前提下,有条件地开展审计评估工作。鉴于目前部分审计评估程序无法按照执业准则的要求和预订工作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把控措施不当导致的审计评估风险。现对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加强业务风险防范提示如下:
一、各机构应坚持底线思维,杜绝侥幸心理,不盲目复工。各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报备后方能复工,切实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并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提前做好客户沟通工作,就相关变更事项与客户取得一致意见,及时做好审计评估工作计划的调整工作,待复工后有序高效高质量地完成业务工作。
二、部分机构因工作计划无法推迟,已采取电话、电子邮件、数据交换平台、语音和视频工具、内部视频和电话会议平台等方式执行部分审计评估工作程序。各机构在采取以上方式开展业务工作时,应充分考虑远程审计评估工作实施的基本条件和局限性,把握执业准则的要求,防范审计评估风险,不得因工作方式的改变而降低工作质量:
(一)是否具备业务工作开展条件。一方面是软硬件基础设施,能否满足必要工作环境和保密、内控等执业准则、职业道德守则相关要求;另一方面能否从对方获取真实、完整、准确的业务、财务等电子数据等资料。
(二)远程工作方式具有局限性。采用线上交互的远程工作方式,现阶段,只能作为现场审计工作的补充,不能完全替代现场审计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加强项目督导、管理,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在后期追加必要的现场程序,对前期获取的相关资料予以核查验证,特别关注以电子形式获取证据的可靠性,在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后,出具业务报告。
(三)务需妥善保存各类证据。对于业务工作中取得的各类音频、视频或其他形式的资料,以及得出的审计评估结论,应及时、有效、完整地记录于工作底稿中,加强执业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