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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9年度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19-07-23 14:23点击次数:

 

有关资产评估机构:
       为加强我市资产评估行业监管,提升执业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7号)、《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中评协〔2006〕98号)等规定和《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9〕13号)的要求,我局决定联合市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市评协)开展2019年度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时间
       我局和市评协将于2019年7月开始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检查,检查名单采取双随机方式抽取,具体检查时间将在检查进场前通知。
       二、检查范围
       资产评估机构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期间的执业情况,重大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发现重大问题或线索时,延伸检查资产评估委托人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及相关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内部管理和持续满足设立条件情况、办理备案情况、财务会计核算情况等。重点关注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是否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是否履行了适当的评估程序,是否采取了有效的评估方法,评估结论是否恰当,工作底稿是否能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是否存在虚假报告和重大遗漏报告等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管对规范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被检查资产评估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做好检查组现场检查期间的协调联络工作。
     (二)积极支持配合。被检查资产评估机构应提前做好准备,包括归集工作底稿,整理业务档案,准备检查资料,认真开展自查等,并安排相关人员在检查期间配合检查,以保证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大公开力度。进场检查前,我局将向社会公示被检查资产评估机构名单、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检查结束后,将对外发布检查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检查的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处罚和整改落实情况等。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将正式发文,并在我局门户网站、市评协网站等相关媒体公开。
     (四)严格依法行政。检查组成员严格按照双随机方式抽取,在检查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对故意出具虚假资产评估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尺度统一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2019年被检查资产评估机构名单
 
重庆市财政局
2019年7月15日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