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资产评估机构、外地在渝资产评估分支机构:
为规范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执行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资产评估基本准则》、《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中评协制定了《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现将《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本机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评协。
附件:
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