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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还诚意保证金本金及利息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5-15 09:01点击次数: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按照协会四届一次常务理事会关于废止《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诚意保证金制度》的决定,协会对诚意保证金进行了清理,拟退还各执业机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行业自2005年实施诚意保证金制度以来,各执业机构按制度要求交纳诚意保证金,协会对诚意保证金进行专户定期存储。截止2019年4月30日,189家执业机构交存诚意保证金228万元,利息累计68.73万元,共计296.73万元,详见附件1。
  2、我会从即日起办理诚意保证金退款事宜,请各执业机构核对诚意保证金并填报《诚意保证金退还情况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cqicpazhb@163.com。需报送电子版和扫描件(盖公章的PDF)两种版本, 并注明“**(单位名称)-退诚意保证金”。若执业机构存在变更、撤销等情况,请与协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刘卿平67031022    赵伟伟67031023
 
  附件:(共享到QQ群文件)
  1. 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诚意保证金缴纳本金及利息情况表 
  2. 诚意保证金退还情况表



2019年5月13日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