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档案管理,保障审计档案的真实、完整、有效和安全,充分发挥审计档案的重要作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财政部会计司会同国家档案局馆室司起草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请认真学习,并于2015年8月7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市财政局会计处,以便汇总报送财政部会计司。
联系人:张铭
联系电话:67575551
电子邮箱:2398307803@qq.com
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