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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后置审批改革征求意见的说明

来源: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15-01-01 00:00点击次数: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决定将“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为做好政策衔接工作,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4]30号),我们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草拟了补充通知,征求意见,并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3月22日前反馈。
  
  联系人:重庆市财政局会计处 张铭 67575551 
  电子邮箱:2398307803@qq.com



2015年3月13日

  附件1: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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