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设立的分支机构: 协会秘书处根据《关于促进执业机构进一步发展的鼓励政策》(渝会协[2013]38号)和《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鼓励政策实施暂行办法》(渝会协〔2013〕78号),在广泛征求全行业及行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意见基础上,结合《2014年鼓励开展的新业务目录》提出了《2015年鼓励开展的新业务目录》,已经行业专家评审组审议通过,现予发布,供各机构在申请“拓展业务领域”类鼓励政策时参考。 附件:2015年鼓励开展的新业务目录.doc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设立的分支机构: 协会秘书处根据《关于促进执业机构进一步发展的鼓励政策》(渝会协[2013]38号)和《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鼓励政策实施暂行办法》(渝会协〔2013〕78号),在广泛征求全行业及行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意见基础上,结合《2014年鼓励开展的新业务目录》提出了《2015年鼓励开展的新业务目录》,已经行业专家评审组审议通过,现予发布,供各机构在申请“拓展业务领域”类鼓励政策时参考。
附件:2015年鼓励开展的新业务目录.doc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