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文件通知 >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渝财会〔2014〕104号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4-12-31 00:00点击次数:

 

各区(自治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会计强国战略,全面提升会计工作总体水平,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根据《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财政部制定了《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财会〔2014〕27号),现予转发,并就我市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一、各区县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强对管理会计工作的统一领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管理会计的宣传。要强化管理会计知识培训,将管理会计内容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各类会计人员培训计划。要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引导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高校、中介机构和社会有关力量共同推进管理会计工作。要加强工作指导,采取切实措施推进管理会计理论和实务研究,组织开展管理会计经验交流和示范推广,培养管理会计人才。
  二、各单位要把管理会计工作纳入本单位整体战略,积极稳妥推进。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是管理会计的应用主体,要把管理会计工作纳入本单位整体战略统筹规划,拓展管理会计应用范围,推动管理会计功能发挥,提升单位价值创造能力。要将管理会计理论与本单位实际有机结合,积累实践经验,开展实务研究,建立典型案例。要重视加强本单位会计人员对管理会计知识的学习和应用,大力培养适用的管理会计人才。要建立面向管理会计的信息系统,通过新建或整合、改造现有系统等方式,实现会计与业务活动的有机融合,推动管理会计功能的有效发挥。
  三、各科研院校、社会团体、会计服务机构和社会有关力量要主动融入管理会计改革,积极发挥智库、宣传和推动作用。高等院校要加强管理会计理论体系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强管理会计专业方向建设和管理会计人才培养。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在管理会计理论研究中的具体组织、推动作用,通过杂志开辟专栏、组织会员交流等多种途径,及时宣传管理会计理论研究成果。会计服务机构应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会计研发投入力度,拓展会计服务领域,提升会计服务层次逐步满足市场对管理会计咨询服务的需要。
  四、广大会计人员要立足业务岗位,不断提升管理会计专业能力水平。要以《指导意见》为导向,积极参与本单位管理会计体系建设,不断学习管理会计新理论、新知识,在实务中进行创新应用,提升管理会计专业技术水平。单位的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管理人员要着力提升自身素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并积极推动管理会计在本单位的运用,使单位会计工作逐步由单纯的核算向解析过去、控制现在、筹划未来发展,使单位会计工作者逐步由记账者向理财者、管理者、决策参与者转变。

  附件: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doc

重庆市财政局
2014年12月26日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