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按照《关于开展经济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渝会协〔2014〕10号)要求,在9月30日前应完成全部《经济信息调查问卷》的回收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上报至协会综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