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对2014年度执业机构综合评价地方加减分情况的公示 渝会协【2014】67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0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根据《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渝会协〔2013〕77号)要求,通过资料收集和整理,协会秘书处已汇总出《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地方加减分情况公示表》(附件1)和《重庆市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地方加减分情况公示表》 (附件2),现予以公示。并作以下几点说明:
1、《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地方加减分情况公示表》(附件1)和《重庆市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地方加减分情况公示表》 (附件2)的基础数据来源于行业年度财务决算数据、两师年检数据、行业诚信档案汇总数据、行业鼓励政策数据、行业人士参政议政、社会授课以及行业贡献等数据,各执业机构可对照以上数据对地方加减分表进行核对和补充。
2、由于本年度中注协、中评协综合评价未统计高端客户数量,请各执业机构自行统计本机构2013年度高端客户数量,并填写《高端业务项目清单》(附件3)。其中,高端客户中的金融机构仅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类金融机构,不包括小额贷款、担保等创新型金融机构。
3、为便于协会核实和修改,各执业机构在申请补充和调整数据时,除“高端客户数量”以外的项目请填写《地方加减分数据调整表》(附件4),依次填列调整的项目。
4、各执业机构在申请补充和调整数据时,应附上相应证明材料,比如聘书、文件、获奖证书等。
5、公示时间为2014年6月11日至2013年6月20日,请各执业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将《高端业务项目清单》(附件3)和《地方加减分数据调整表》(附件4)连同电子版上报至协会综合部,过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荣
联系电话:67031040 63055135(传真)
电子邮箱:cqicpazhb@qq.com.
附件:1、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地方加减分情况公示表
2、重庆市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地方加减分情况公示表
3、高端业务项目清单
4、地方加减分数据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