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二O一四年四月二日
根据《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章程》规定,为做好协会换届工作,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协会秘书处起草了《第四届会长、副会长产生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下发征求相关意见。
请各执业机构于2014年4月9日前将意见反馈协会办公室。
联系人:宋金芝
联系电话:67031022
传真:67031049
邮箱:cqicpazhb@163.com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第四届会长、副会长产生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