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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四届理事会理事 常务理事产生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渝会协〔2014〕22号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4-03-07 00:00点击次数: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各常务理事:
    根据《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章程》规定,为做好协会换届工作,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协会秘书处起草了《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四届理事会理事 常务理事产生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下发征求相关意见。
请各执业机构于2014年3月12日前将意见反馈协会办公室。
    联系人:宋金芝
    联系电话:67031022
    传真:67031049
    邮箱:155224692@qq.com
 

附件:

渝会协[2014]22号附件1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渝会协[2014]22号附件2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 常务理事产生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二一四年三月七日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