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于2012年6月26日重新修订了《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会员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对进一步提高行业诚信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社会公众对诚信关注度的增强,更多的执业机构意识到诚信信息的重要性,申报的积极性在不断提高,申报的范围和事项越来越广。原有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工作需求,为进一步明确优良诚信记录的记载范围、申报程序等事项,保证申报和记录的准确和完整,更好地发挥会员诚信档案的作用,我会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现将《会员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修改版征求意见稿)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本机构认真学习讨论,并于3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会。
联系人:蔡雪晴 电话:67031028 传真:67031025附件:《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修改版征求意见稿).doc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