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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3年度执业机构综合评价地方加减分情况的公示

渝会协〔2013〕90号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3-08-19 00:00点击次数: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设立的分支机构:
    根据《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渝会协〔2013〕77号)要求,通过资料收集和整理,协会秘书处已汇总出《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地方加分情况公示表》和《重庆市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地方加减分情况公示表》 (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各执业机构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和补充,可致电向协会综合部反映。
    公示时间:2013年8月19日-2013年8月30日。
    联系人:刘荣   联系电话:67031040
    电子邮箱:cqicpazhb@qq.com.
    附件:1、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地方加分情况公示表.xls

2、重庆市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地方加减分情况公示表.xls

二0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