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参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申报材料的补充通知 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你所参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提交的四项情况材料,统一以2007年4月26日的实际为基准,并保证材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经审查不实的不予委托。 特此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参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申报材料的补充通知
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你所参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提交的四项情况材料,统一以2007年4月26日的实际为基准,并保证材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经审查不实的不予委托。 特此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