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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继续做好2006年季度会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06-03-30 00:00点击次数: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为加强行业会计基础工作,保证报表正确、及时的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
    二、报表格式:报送的三张季度报表按照05年年报格式进行填写。报表格式请在市注协网站的“相关下载”处进行下载(协会网站地址:www.cqicpa.org.cn),机构不得自行设计格式。
    三、上报时间: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应于每季度末的次月15日以内报送季度会计报表。
    四、报送方式:采取excel格式填报,纸质报表一份并附电子文档。
    五、报表要求:各机构应重视会计报表填报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填报,确保报表数据的真实性。
    六、特别提示:因协会暂定于06年4月14日搬家,为保证报表的正常报送工作,请各机构于4月14日前报送一季度会计报表。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联系人:潘敏         联系电话:023-636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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