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创先争优 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现将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创先争优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的通知》(会行业〔2012〕2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创先争优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201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