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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重庆索原会计师事务所等3家会计师事务所及10名注册会计师的通报批评

渝会协[2012]81号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2-08-21 00:00点击次数:

 

各会计师事务所、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重庆市财政局于近日对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重庆索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重庆茂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重庆凯弘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其10名注册会计师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分别作出了暂停执业、警告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一、重庆索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其注册会计师唐崇先、周英、李敏、陈陆海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对委托人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审计时应当指明而未指明或披露;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实施严格的逐级复核制度。事务所受到暂停经营业务3个月的行政处罚,上述四名注册会计师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重庆茂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其注册会计师杨开国、杨长秀、聂先正、陈晓芹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实施严格的逐级复核制度。事务所受到暂停经营业务3个月的行政处罚,上述四名注册会计师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重庆凯弘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其注册会计师邓仁容、王勇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实施严格的逐级复核制度,事务所及上述两名注册会计师均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
    根据《重庆市注册会计师 注册评估师行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第八条“会员具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给予惩戒:(七)在执业中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第十四条“会员在执业中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的规定,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诚信档案。
    请以上3家会计师事务所及10名注册会计师认真总结教训,针对问题及时整改。协会将随时关注整改情况。
    希望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引以为鉴,不断加强内部质量控制,提高风险意识,保持执业谨慎,提升执业水平,强化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