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贵州仁信等 11家会计师事务所咨询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重庆市各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外省市在我市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了明确商务服务业中会计、审计咨询与服务的具体范围,现将财政部《关于贵州仁信等11家会计师事务所咨询问题的复函》(财办会[2012]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贵州仁信等11家会计师事务所咨询问题的复函 二O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
财办会〔2012〕26号
关于贵州仁信等11家会计师事务所咨询问题的复函
贵州仁信会计师事务所、贵州正方会计师事务所、贵阳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贵州同信会计师事务所、贵州民建会计师事务所、贵阳高新会计师事务所、贵阳金阳会计师事务所、遵义中审会计师事务所、遵义开元会计师事务所、贵州天正会计师事务所、遵义华信会计师事务所:
经研究,现对你所咨询的有关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第一类鼓励类“三十二、商务服务业”中“经济、管理、信息、会计、税务、审计、法律、节能、环保等咨询与服务”中“会计、审计咨询与服务”的具体范围函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注册会计师行业是运用专业特长,对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进行鉴证,并提供会计、税务、管理咨询等商务服务的中介行业。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我国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上述条款中规定的会计、审计咨询与服务,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各种鉴证(含审计)服务、会计服务、会计咨询等业务。
此复。
财政部办公厅
201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