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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渝会协【2012】20号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2-04-01 00:00点击次数:

 


关于开展2011年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会计师事务所在渝分所:
    为促进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提升行业自律管理水平,帮助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完善内部管理机制,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研发了“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综合评价体系”,定于近期开展2011年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执业机构”)综合评价试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综合评价体系是根据一定的规则,对执业机构的业务收入、人力资源、成长性、内部建设等反映执业机构执业状况的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评价。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分为《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综合评价指标》(附件1)和《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指标》(附件2)两个部分。
    二、凡在2011年12月31日前,重庆市辖区内经批准设立并完成工商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外地会计师事务所在渝分所)、评估机构,均应参加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综合评价。
    本地会计师事务所在渝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单独参加综合评价。
    三、专营的会计师事务所、外地会计师事务所在渝分所填报《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综合评价指标填报表》(附件3);专营评估机构填报《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指标填报表》(附件4);
    具有评估资质、属于“几块牌子、一套班子”的会计师事务所、外地会计师事务所在渝分所,除依据评价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汇总会计报表数据填报《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综合评价指标填报表》外,还应将评估公司数据单独填报《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指标填报表》。
四、各执业机构应在2012年4月31日以前将《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综合评价指标填报表》或《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指标填报表》加盖公章交协会注册部,填报有高端业务的执业机构还应同时报送《高端业务项目清单》(附件5)。填报指标详见《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指标填报说明》(附件6)。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综合评价指标填报表》、《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指标填报表》、《高端业务项目清单》可在协会网站下载。
五、参加综合评价的执业机构应在“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系统”中录入相关数据。“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系统”网址为PJ.CQICPA.ORG.CN,开放录入时间为2012年4月15日至2012年4月31日,各执业机构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另行通知。
    六、综合评估结果除用于行业研究、分析外,还将提供给相关部门作为遴选执业机构的参考依据,协会也将有选择地对综合评价结果进行披露。
    七、为保证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执业机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收集、整理、填报相关材料;协会为保证评价结果真实准确,将对各执业机构填报的数据进行核实。
    联系人:  蔡雪晴   67031040

    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综合评价指标
    2、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指标
    3、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综合评价指标填报表
    4、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指标填报表
    5、高端业务项目清单
    6、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指标填报说明

   附件下载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