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中评协于近期开展2012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数据上报工作。为了做好重庆地区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评估机构(包括参与母子公司试点的在渝子公司)按要求认真填报《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执业质量减分统计表》(附件1)、《资产评估综合评价——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地方协会)(附件2),《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中评协)(附件3)、《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总分公司、母子公司业务收入统计表》(附件4)和《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与资产评估机构统一经营的其他执业机构业务收入统计表》(附件5)一式两份(连同电子表格),对需要其他省市协会出具证明的行业贡献,应当提前取得书面证明文件一并上报。 2.《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与资产评估机构统一经营的其他执业机构业务收入统计表》(附件5)所填报的信息仅作为统计信息,不作为此次综合评价指标及排名依据,但将作为考核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参考。 3. 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行业贡献计分标准见附件6和附件7 4. 请各评机构于7月25日前将综合评价材料报市评协注册部,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徐畅 蔡雪晴 联系电话:63118450 67031040 电子邮箱:2567233051@QQ.com 附件: 1.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执业质量减分统计表 2.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地方协会) 3.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中评协) 4.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总分公司、母子公司业务收入统计表 5.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与资产评估机构统一经营的其他执业机构业务收入统计表 6.行业贡献计分标准(地方协会) 7.行业贡献计分标准(中评协) 二O一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