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评估机构: 附件《中评协关于修改评估报告等准则中有关签章条款的通知》http://www.cas.org.cn/xwdt/xydt/38793.htm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相关规定,满足评估机构执业需要,进一步规范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报告和业务约定书上签字盖章的行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评估报告等准则中涉及签字盖章的条款进行了修改,发布了《中评协关于修改评估报告等准则中有关签章条款的通知》(中评协[2011]230号),我会现予以转发,自2012年3月1起正式施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