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OO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根据我会《关于发布〈关于促进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建立完善“五险一金”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会协(2007)84号]和《关于发布〈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五险一金”通报制度〉的通知》[渝会协(2007)134号])的规定,为全面落实行业“五险一金”指导意见,切实保障行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共创和谐行业,协会将对全行业2009年度“五险一金”缴纳情况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执业机构应认真填写《执业机构2009年“五险一金”缴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保证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
2、各执业机构于2010年2月10日前报送“五险一金”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备查。
3、协会将于2009年3月,向行业和社会发布执业机构执行“五险一金”的情况通报。
联 系 人:艾承荣
联系电话:67031032 电子邮箱:cqicpazcb@cta.cq.cn
附件:执业机构2009年“五险一金”缴纳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