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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行业会计管理委员会换届选举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渝会协[2009] 25号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09-04-01 00:00点击次数: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来渝设立的分支机构: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设立的分支机构:

行业第一届会计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已经任期届满,协会将按照《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章程》规定及会计管理委员会暂行规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于2009年3-4月启动并完成换届工作。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

(一)候选人采取“执业人员申请、执业机构推荐、协会审查提名”的方式产生。

(二)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

1、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3年以上或具有会计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担任执业机构的财务主管或部门经理以上职务;

3、从业以来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无不良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记录;

 4、年龄在55周岁以下。

(三)按照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执业人员填写《行业会计管理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

(四)执业机构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协会秘书处,秘书处根据候选人的专业能力、所在执业机构地域分布、规模大小及行业形象,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拔确定候选人,将名单提交于2009年4月召开的二届十一次常务理事会议审定。

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的要求

(一)为调动会员参与行业事务的积极性,选拔吸收行业的优秀专业人才,各执业机构应高度重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开自愿的原则,推荐热心为行业工作、热心为会员服务的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做好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

(二)请各执业机构于4月7日前,将《《行业会计管理委员会委员推荐表》报送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汪力  电话:67031020

 

附件:行业会计管理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二OO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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