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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布置行业年检 财务决算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渝会协[2009]2号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09-01-09 00:00点击次数: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来渝设立的分支机构:

原定于近日召开的行业工作会,因故延期。为确保行业年检工作、财务决算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关于开展我市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08年度财务决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印发你们,并提出重点关注事项,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

1、中注协今年统一了检查年度的称谓,自2009年度起,检查年度明确以检查实施的年份为准,即在2009年度开展的检查工作,为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因此,我会将今年实施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统一确定为2009年度年检。

2、各执业机构应高度重视年检工作,并严格按照协会的年检要求,认真组织本执业机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年检工作,保证年检材料的及时、真实和完整,严禁弄虚作假。有关年检工作的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开展我市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的通知》(附件一)。

3、协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比例的实地检查,重点检查执业人员的专职执业情况。对兼职、挂职人员和不符合设立条件的执业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按照有关规定,各执业机构变更股东(合伙人)、名称、办公场所、主任会计师、法定代表人及注册资本等事项,应及时向市财政局或资产评估机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抄报协会,要求与工商部门备案一致。为加强对变更信息及时备案的管理,核对有关工商备案情况,今年年检要求各执业机构提供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股东(或合伙人)情况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打印的企业查询表格并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印章)。

5、各会计师事务所上报年检材料时,请提前在“会计行业管理网”内操作本所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申请,并将本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及相关信息及时与“会计师行业管理网”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核对,原录入信息不准确、不完全的,应及时补录、修改。

二、关于财务决算工作

1、编制财务决算报表是执业机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它关系到机构自身及行业的诚信,对协会准确掌握行业基本情况、发展态势,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执业机构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协会要求及时准确报送财务报表,决不允许掺杂使假。对于瞒报、迟报、弄虚作假的执业机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财务决算的具体要求详见《关于2008年度财务决算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二)。

2、编制口径:一套班子多块牌子的执业机构应以会计师事务所或以评估机构为主编制财务决算报表。

3、特别提醒:为便于向上级协会交纳团体会费,团体会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基数、比例计算交纳,不得省略尾数,交纳会费金额单位应保留至分。财务决算报表与年检资料中主营业务收入数应一致。

三、其他工作

近期,协会陆续通过网站和邮箱向各执业机构发出了一系列通知,希望各执业机构及时查收和关注协会网站,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有关信息。通知包括:

1、《关于申报2008年度诚信信息的通知》

2、《关于报送执业机构2008年度“五险一金”统计表的通知》(渝会协[2008]133号)

3、《关于开展2009年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在人大、政协等任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渝会协[2008]134号)

4、《关于开展我市2008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渝会协[2008]135号)

5、《关于进一步核对08年度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学习情况的通知》

6、《关于复核08年度行业面向社会人员授课情况的通知》

 

附件一:《关于开展我市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关于2008年度财务决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二00九年一月八日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