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支部: 现将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渝组电明字[2008]19号)转发于你们。若遇《通知》内容相关事项,请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明传电报相关内容办理。 附件:《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渝组电明字[2008]19号) 中共重庆市注册会计师 注册评估师行业党委2008年5月26日
各总支、支部: 现将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渝组电明字[2008]19号)转发于你们。若遇《通知》内容相关事项,请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明传电报相关内容办理。
附件:《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渝组电明字[2008]19号)
中共重庆市注册会计师 注册评估师行业党委200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