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试行)〉通知》(中评协[2007]109号)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中评协[2008]80号)的精神,中评协将于近期开展2008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资产评估机构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学习中评协关于综合评价的相关文件,并于5月23日之前将填写好的《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执业质量减分统计表》(附件1)、《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地方)》(附件2)和《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中央)》(附件3)一式两份上报到市评协,对需要其他地方协会证明的行业贡献,应当取得书面证明文件,一并上报(连同以上表格的电子版)。 2、我会将在核实、汇总评估机构上报的执业质量和行业贡献信息的基础上,于5月31日前将有关材料汇总上报中评协。中评协将于6月底将在网站公布AAA、AA、A级资产评估机构结果。 3、由于中评协要求的上报时间较紧,请各评估机构抓紧时间认真填报。 各评估机构在填表过程中如遇疑问可与我会注册部联系。 联系人:刘 荣 联系电话:67031040(兼传真) 附件: 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试行)〉通知》(中评协[2007]109号)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中评协[2008]80号) 二OO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