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设立的分支机构: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和市财政局财务决算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市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执业机构”)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报表编制要求
(一)报送对象
全市2007年12月31日在册的执业机构均需报送财务决算报表。在市内设有分支机构的,由总所集中统一编制汇总报表;外地在渝设立的分支机构应编制分支机构的报表,其执业收入须全额计算;“一套人马、多块牌子”的执业机构应以会计师事务所或以评估机构为主编制财务决算报表;2007年度批准设立的执业机构也必须编制财务决算报表。
(二)报送要求
1、各执业机构应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 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会计报表,不得瞒报、虚报、漏报业务收入。
2、报表数字填写要求准确无误,报表之间勾稽关系正确,报表内容真实、完整、详细、准确;数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保留到分。
3、今年各执业机构财务决算报表采取网上报送和纸质报送。纸质报表从网报系统模块中导出并打印(应与网络报表数据一致)。报表封面及各表格严格按照中注协、中评协规定的格式统一用A4纸打印,并附非关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原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制表人应签名、盖章。
(三)报送时间
1、各执业机构应按照规定时间在网上填写报表,网上及纸质报送报表的时间:2008年1月25日前。未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编制和报送报表的,由行业会计管理委员会对单位负责人和财会人员进行教育帮助。
2、纸质财务决算报表由各执业机构的会计人员亲自报送,并当场通过协会工作人员的审核。
(四) 报表内容
1、根据中注协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业务收入表、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事务所基本情况表、年度缴纳各税款情况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和报表封面,封面上的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2、根据中评协要求,评估机构及兼营的评估机构应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和报表封面,封面上的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五)报表软件操作
按中注协、中评协要求,本年度会计报表需要进行网上报送,报送方式如下:
1、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送。具体方法为登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cicpa.org.cn),选择“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管理系统”,输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及密码进入系统后,选择“财务报表团体会员模块”进行填报。
2、评估机构: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行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送。具体方法为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www.cas.org.cn)的“行业管理信息平台‘Gnet网络桌面’”栏目中下载系统软件和使用说明,安装完成后登陆系统进行填报,安装及使用方法详见使用说明。用户名和密码根据《关于运行资产评估行业信息管理平台及相关软件的通知》(渝评协[2007]34)号文的规定取得。
二、有关会费问题:
1.会费缴纳的标准及方式与往年相同,请勿拖欠。
2、各执业机构报送报表的同时交纳团体会费和个人会费,并填写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会费收取明细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具有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交两张支票,一张为扣除评估业务收入后应交的团体会费和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个人会费合计金额,另一张为按评估业务收入应交的团体会费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个人会费合计金额。
三、特别提示
1、为促进各执业机构重视和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协会本着“教育、帮助、提高”的目的,将于2008年对部分执业机构进行会计基础工作检查。特别是全年执业收入下降幅度较大(下降幅度超过10%)、亏损额较大(亏损率超过10%)、会计报表迟报或报表存在严重问题的执业机构,行业会计管理委员会将重点帮助3至5家。
2、具有综合B级评估资格的执业机构,如全年评估收入低于150万元的,协会将按规定提请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评审委员会对其降级。
3、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应对所审计的执业机构的执业收入及亏损情况充分关注和披露,否则分别追究执业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
各执业机构对财务报表方面问题,咨询协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7031023 许茜;67031020 汪力。
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会费收取明细表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