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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做好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2007年度业务报备工作的通知

渝会协[2006] 133号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06-12-31 00:00点击次数: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来渝设立的分支机构:
    2006年,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市评协)在全市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执业机构)的大力配合下,顺利地完成了业务报备汇总分析工作,业务报备质量较往年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依然存在虚报、漏报、错报及不按规定格式、规定时间上报等现象。为加强对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执业情况的监督和管理,了解全行业为市场经济提供中介服务所做出的贡献,提高业务报备的效率和质量,保证报备表的准确性,提高报备表的使用率,现将2007年业务报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的内容:各执业机构当期所从事的审计、验资、工程造价、评估等业务项目。
    二、填报的格式:每个项目应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逐项填报。如“报告意见类型”、“项目类型”、“评估目的”等应根据各表指定的选项填列;收费金额应按照约定收费金额填报,存在多个项目统一收费的情况,应将收费金额单列到其中一项,并在其它项目的收费金额中标注与某一项目合收。
    三、报备的时间:每季度末次月15日以内。
    四、报备的方式:一律采取EXCEL表格式填报,并以网络传递方式报送。为保证报备格式的统一和适应汇总分析的需要,报备表格式在市注协网站上统一下载,机构不得自行设计格式。(市注协网址:www.cqicpa.org.cn
    五、各执业机构应重视业务报备工作,参照业务报备内容建立相应的业务台帐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自觉完成报备任务,各执业机构上报的业务报备表应由执业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存档,并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六、市注协、市评协将对执业机构的业务报备资料进行检查,对拒不上报、虚报、漏报、缓报的执业机构,协会将采取行业惩戒方式处理,并将其列入年度执业质量检查的重点对象。

    电子邮箱:cqicpajgb@cta.cq.cn
    联 系 人:李  霞   联系电话:67031028
    附: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报备表
        2、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业务报备表
        3、会计师事务所工程造价业务报备表
        4、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评估业务报备表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