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注党委〔2006〕1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支部: 附件: 二ΟΟ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更好地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新时期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业党建工作水平,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按照《党章》规定和市直机关党工委的要求,结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的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将从2006年6月5日至6月20日,在各支部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工作主要内容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教育广大党员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和《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认真检查个人在理想信念、组织纪律、思想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找出存在地突出问题,努力加以解决。把党员在新形势下能否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自觉实践“三个代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作为评议重点。通过评议,使广大党员自觉实践“三个代表”,模范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解决自身问题的努力,增强党性观念,始终保持先进性,成为新时期的合格党员。
二、评议工作的方法
民主评议工作在行业党委领导下,由各支部组织进行,从2006年6月5日起,到6月20日结束。各支部要认真做好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努力提高评议质量,增强评议效果。各支部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格次认真做好定格和评议工作。
各支部在全面总结支部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推荐评选2006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党务工作者的工作;优秀共产党员的比例控制在支部党员总数的15%以内,先进党务工作者的比例控制在支部委员的20%以内,只设书记、无支委的党支部,行业党委根据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直接下达指标。
凡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入且机构目前尚未组建支部的零星党员,要求每人按相关规定写书面总结于6月20日前报行业党委办公室。
三、评议工作的要求
各支部要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力求实效,党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切勿敷衍塞责。
评议结束后,各支部将支部工作总结、评议总结、党员民主评议表及推荐名单于6月20日前报行业党委办公室(优秀个人需填表)。
1、中共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委员会优秀(先进党务工作者)党员登记表
2、推荐2006年度先进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