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评估机构: 联系人:李霞 联系电话:67031028
为完善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行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起草了《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征求意见稿)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征求意见稿第二稿)。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征求意见稿)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征求意见稿第二稿)的通知》(中评协〔2006〕88 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在本评估机构和相关单位征集意见。
为做好相关准则征求意见工作,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你单位在征求意见工作中遵照执行。
一、各评估机构应充分重视评估准则颁发对评估行业规范执业行为的重要意义,及时组织本机构执业人员认真学习中评协〔2006〕88 号文件,对《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征求意见稿)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征求意见稿第二稿)两个准则,结合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等内容在机构内部分层次、分不同领域系统开展讨论,尽可能征求重要评估报告使用者的意见,并形成书面意见,于5月26日前以书面或邮件方式交协会监管部。
二、各评估机构在形成意见时,应包括对准则结构、体例、与其他法律规范和准则文件的衔接关系等综合意见,以及对准则条款的具体修改意见。
三、所提意见或建议,应当尽量具体或形成代修改稿、提供分析说明或理论依据。
所提意见或建议可以不限于征求意见的准则内容本身,如有补充或其他关于准则定位、准则体系等建议,也可提出。
四、我会将于近期组织部份评估机构开展征求意见座谈会,并邀请市国资委、市证监局及部份资产管理公司等报告使用者参加。参加会议人员、时间、地点及机构要求如下:
1、每个参会评估机构至少派1名人员参加评估相关准则征求意见座谈会,参会人员应当是各机构业务骨干,如评估业务负责人、评估质量控制或审核人员、总评估师等,或与所征求意见的准则项目相关的评估业务人员。参会人员应带上本所反馈意见书面材料。
2、5月26日上午9:30分,请以下机构参加相关准则征求意见座谈会,会议地点在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会议室。
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邀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邀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邀请)
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
重庆金汇会计师事务所
重庆中鼎会计师事务所
重庆万友会计师事务所
重庆嘉润会计师事务所
重庆恒基会计师事务所
重庆中金会计师事务所
重庆永和会计师事务所
重庆华西会计师事务所
重庆展华会计师事务所
重庆世联会计师事务所
重庆前进博远会计师事务所
3、5月26日下午2:30分,请以下机构参加相关准则征求意见座谈会,会议地点在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会议室。
重庆市证监局(邀请)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邀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邀请)
重庆金地评估公司
重庆汇丰评估公司
重庆涉外评估公司
重庆同诚评估公司
重庆瑞升评估公司
重庆华川评估公司
重庆汇通评估公司
重庆众城评估公司
重庆经纬评估公司
重庆通冠评估公司
重庆丰熹源评估公司
重庆中融信评估公司
五、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征求意见稿)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征求意见稿第二稿)的通知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请在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cqicpa.org.cn)上下载。
邮箱地址:cqicpajgb@cta.cq.cn
附件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征求意见稿)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征求意见稿第二稿)的通知
附件2、中评协推出业务约定书和评估程序准则征求意见重点关注事项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200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