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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何莲等16位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的批复

渝会协〔2016〕54号

来源:会员部发布时间:2016-09-23 15:25点击次数:

 

何莲等16人:
  你们上报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申请表》收悉。经审核,何莲等16位同志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字[2009]51号)的规定,特批准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个人非执业会员。批准名单如下:
  一、考试通过批准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2人:
  何莲、朱晨瑞、柳家宏、孙巧、熊力、兰晓、黄首娟、谷小川、蒋刚、朱菡丹、周杨、黄梅
  二、注册会计师转为非执业会员4人:
  黎妮、白婷、江华、陆忠
  非执业会员应严格按照非执业会员年检办法参加年检,如未按规定进行年检,将取消非执业会员资格。
  请相关人员带一寸彩照,尽快到重庆注协会员部领取证书。
  特此批复。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9月23日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