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你们上报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收悉。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规定,经审查,杜永生等11位同志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决定批准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批准名单如下: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杜永生
重庆万隆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余小丽
重庆渝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向丽娟
重庆华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林 楠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白 婷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曾兆波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王 霞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潘闽松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杜亚芳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史可娜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李 玲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特此批复。
附件:重庆2015年第四批注册会计师汇总表